2023-07-27 19:46:39 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瑞达转债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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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佳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佳诺”)计划以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购买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下同),具体购买的产品类型及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资管合同为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厦门佳诺拟追加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继续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具体购买的产品类型及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资管合同为准。
2、关联交易
厦门佳诺持有公司 75.5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林志斌先生、林鸿斌先生及林丽芳女士三人共同控制厦门佳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董事林鸿斌先生担任厦门佳诺的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厦门佳诺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公司名称:厦门市佳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1503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林鸿斌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5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7438182416
8、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服装批发;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9、股东:自然人林志斌先生持股33.54%、林鸿斌先生持股19.97%、林丽芳女士持股18.04%、苏宏永先生持股28.45%。
10、厦门佳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12-31(经审计) | 2023-3-31(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92,024,442.77 | 390,169,399.09 |
负债总额 | 3,005.48 | -1,607.22 |
净资产 | 392,021,437.29 | 390,171,006.31 |
项目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488,231.77 | 981,414.16 |
净利润 | 55,529,078.74 | -1,452,783.13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厦门佳诺拟追加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继续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具体购买的产品类型及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资管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
2、投资金额:在前期已审批1亿元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厦门佳诺自有资金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合同签署:双方将在实际发生资管产品购买时,及时签署相应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与产品相关的费用、收益分配、风险揭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股东厦门佳诺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拟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佳诺累计购买的公司资管产品合同金额为9,900万元;此外,厦门佳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金额为8万元。
七、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斌、林鸿斌先生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佳诺拟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进一步提高其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股东厦门佳诺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回报率,拟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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